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5月26日 16:26 点击:1 来源:广西人大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于5月25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2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该办法的有关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黄锦锋主持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唐政介绍法规的立法情况;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娃宪,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谭和平,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梁丽玲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新闻发布会会场

图为记者提问
(冯远威/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