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8月31日 17:28 点击:940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1月。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在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计生、体育、档案等方面的专门机构。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研究、审议和草拟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推动教科文卫事业的法制建设。
2、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议案。
3、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属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
4、对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对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人大常委会决策参考。
6、负责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被认为不适当的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与命令,并提出审议报告。
7、联系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计生等部门,听取上述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8、办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治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
刘树森
副主任委员
阳建国 梁 颖(壮族) 向月应 何玉庭(壮族) 韦文珍
委员
邓砚(女,回族) 周 丽 常剑钧(仫佬族)
编辑:覃斌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