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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学研究会即将换届
发布者: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广西师范大学)基地 发布时间:2016-06-07 阅读: 1235

来源:立法学研究会 作者:匿名 日期:2016-06-02 14:57:23 浏览:783

    5月31日,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听取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汇报

      2016年5月31日上午,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机关听取了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汇报。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常务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做汇报,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参加。

    张文显副会长

      张春生首先介绍了立法学研究会现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汇报了新一届理事会拟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候选人产生的初步设想,并就相关事项请示中国法学会。冯玉军教授汇报了立法学研究会拟修改章程的情况。

    张苏军副会长

      张苏军副会长指出,换届是研究会的大事,研究会一定要投入力量,确定相对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全力做好换届筹备工作。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立法权主体扩大的问题,研究会可以在结构上设置会员,用会员制来解决覆盖面的问题,这样既能适应立法工作放权的现实情况,也能满足研究会作为“国家队”基本定位的要求。此外,张苏军副会长还强调,研究会要常态化地开展活动,除了办好年会,还要经常性召开研讨会。针对立法工作放权情况,研究会应多开展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网络技术等手段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促进基层立法工作。张苏军副会长指出,研究会换届是研究会工作水平上台阶的重要契机,中国法学会今后将会对各研究会的研究成果、理论结合实践的情况、工作班子、秘书处建设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会和中国法学会对研究会的经费资助力度相挂钩,以此促进研究会工作踏上新台阶。同时,中国法学会将充分发挥组织性的优势,通过建立协同机制等形成合力,提升研究会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春生汇报立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情况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

      张文显副会长表示,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研究会换届工作。研究会换届既是新老交替、更新血液、发现人才,增强研究会活力的契机,也是研究会政策、工作思路调整的机遇,希望立法学研究会通过换届实现研究会领导班子的新面貌、研究会工作的新局面以及进一步理清研究会工作的新思路。张文显副会长指出,研究会要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构成比例,要同时兼顾好学界和实务界两方面人员的构成。研究会负责人候选人人选不宜兼职过多。张文显副会长建议,新一届常务理事会的规模不宜过大,可以考虑吸纳中纪委、中央军委、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为候选人人选。在当前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的背景下,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中实务部门的同志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省级人大常委会为主体,同时适当考虑吸纳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设区的市中立法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的同志。

      李仕春主任代表研究部对立法学研究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了几条具体的工作建议。